各黨(總)支部:
根據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要求,請于11月底前做好以下兩項工作:
一、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工作
1.各黨(總)支部要對發展對象的培養、教育、考察、政審、培訓、公示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討論其是否合格;
2.11月12日前到院辦公樓領取發展對象結業鑒定表;
3.按照《2020年發展黨員工作安排》相關要求,于11月15日前將發展對象檔案材料1-16上報黨委預審;
二、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1.2019年度有發展預備黨員的支部注意發展預備黨員的時間節點,及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研究討論預備黨員按期轉正的考察工作;
2.在外實習的預備黨員必須在實習單位開具“個人表現情況證明”并蓋單位公章;
3.根據學院疫情防控需要,外省、外地預備黨員返校履行預備黨員轉正手續需嚴格做好防控措施,于返校前三天內提交個人居民健康碼(綠碼)、行程說明、核酸檢測報告,由支部收集后統一交院辦公樓403辦公室;
4.召開預備黨員轉正會議后將相關資料于11月30日前上交院辦公樓403辦公室。
三、相關要求
1.請注意發展黨員過程中的相關時間節點要求,請勿隨意提前、延遲或更改;
2.發展對象未來3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崗位的,一般不予發展;
3.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接受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會議需嚴格按照逐個討論、逐個投票表決等規范程序進行。
組織人事處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