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學院對外簽訂合同的行為,維護學院合法權益,推進依法治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學院或學院授權的院內組織以學院的名義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形成的合同以及院內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以組織的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
第三條 黨政辦公室是學院所有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學院根據業務類型對合同進行分類,授權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院)負責對其業務范圍內的合同進行管理。學院授權以下部門負責管理其職能范圍內的業務性合同:
?。ㄒ唬┙虅仗帲簩W院教材、教學器材、教學教輔資料、圖書資料等合同。
?。ǘ┛蒲信c發展規劃處:科研(項目建設)、協作、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及科技成果轉讓等合同。
?。ㄈ┙M織人事處:學院人事合同、勞動合同。
?。ㄋ模┯媱澵攧仗帲喝谫Y合同、保險合同、對外投資合同。
?。ㄎ澹W生工作處:學生接受社會資助合同。
?。┖笄诜仗帲航ㄔO工程設計、工程招標代理、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建筑材料、工程配套設備采購、房屋及建筑物維修工程、房屋租賃、土地合作建設、用水、用電、用氣以及通過其公開采購的工程、物資、服務等合同。
?。ㄆ撸嵱栔行模簩嵱栐O施設備、實訓耗材、對外加工業務等合同。
?。ò耍┡嘤栬b定部:各類培訓、自學考試、網絡教育、成人教育合作辦學等合同。
?。ň牛┚蜆I指導處:校企合作、定向培養、頂崗實習、畢業招聘等方面合同。
?。ㄊ┱猩k公室:招生廣告、招生宣傳資料、聯合辦學等合同。
?。ㄊ唬h政辦公室:管理學院綜合性合同以及未列入上述部門(單位)管理范圍內合同。
第四條 學院成立合同審查小組,成員由黨政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計劃財務處、相應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學院法律顧問組成,黨政辦公室主任任審查小組組長。合同審查小組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χ卮蠛贤坝袪幾h的合同進行會審;
?。ǘ┰簝葮藴屎贤侗镜膶彾?;
?。ㄈ┒ㄆ趯W院各部門所訂立的合同及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五條 學院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助學院起草、修改、審查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
第二章 合同的審核
第六條 業務部門(單位)對所簽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負責,在簽訂之前必須對下列事項進行嚴格審核:
?。ㄒ唬┙M成由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人員參與的項目工作小組,對合同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論證,對合同條款進行把關。重大項目的合同條款需聘請有關專家和法律顧問進行論證。
?。ǘ彶楹贤瑢Ψ降闹黧w資格及資信狀況。具體包括:
1.合同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包括名稱、資質、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書、經營范圍和方式等。重點審查擬定的合同標的是否與營業執照核定的業務(經營)范圍一致,營業執照的年限及年檢情況。
2.合同對方的履約能力和資信情況。
3.合同對方簽約代表的合法身份,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4.必要時要求合同對方提供主要的財務報表以及從事相關業務的業績證明材料。
?。ㄈ彶楹贤緱l款的完備情況,包括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地、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約地點和方式、合同變更和解除、違約和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訴訟等。
?。ㄋ模彶楹贤膬热菔欠衽c招投標或談判內容一致,是否符合學院規定。
?。ㄎ澹彶槭欠窬哂邢鄳膶W院經費支出預算。
第七條 在會簽和審核過程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或對合同的具體條款不能準確把握時,須向院長報告,院長可召開專題辦公會進行研究。
第三章 合同的審批
第八條 學院對外簽訂合同時,由承辦部門起草合同文本,涉及多個部門的需經相關部門會簽,經合同審查小組復核簽注意見后,報請分管院領導和院長批準。
合同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下的合同,院長可授權分管院領導簽批。
合同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合同,分管院領導審核后,由院長簽批。
對外投資、融資、聯合辦學、以學院資產聯合經營合同,涉及學院校名、院標等無形資產使用的合同和人才引進合同,在簽訂前應向院長報告,提交院長辦公會研究并報學院黨委會審定,由院長簽批。
第九條 合同封面應設置“合同審簽單”,各會簽部門,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在審簽單上簽字后,最后報分管院領導、分管財務院領導和院長簽批。
第四章 合同的簽訂
第十條 學院簽訂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本辦法的規定,維護學院的利益。
第十一條 院長代表學院同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簽訂合同;特殊情況下,院長可書面授權分管院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代理簽訂合同。未經院長書面授權,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學院和學院二級機構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的訂立除即時清結的以外,均采用書面形式。通過信函、電子文件等就合同條款達成協議的,應當簽訂確認書確認合同成立。
第十三條 簽訂的合同有國家標準合同文本的,采用國家標準合同文本。沒有國家標準合同文本的,合同管理部門可以制定學院標準合同文本,送合同審查小組審定。
第十四條 學院簽訂的合同,在加蓋學院公章或者學院授權并備案的合同專用章時,必須有學院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名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名。
第十五條 沒有預算的物資采購項目、臨時增加的維修工程等,必須按學院預算管理規定的程序落實經費來源后,再按合同管理程序辦理。
第十六條 以學院名義簽訂的合同統一使用“衡陽技師學院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由黨政辦公室集中管理使用。用印時必須向黨政辦公室提供合同文本和合同審簽表原件。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對外合同一經簽訂,各部門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并監督合同對方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同全面履行。履行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ㄒ唬说奈锏臄盗亢唾|量應當先驗收,驗收合格后付款。
?。ǘ┒ń鸷皖A付款的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ㄈ┖贤兏蚪獬龖斢沙修k部門提出,經合同審查小組核準,送分管院領導或院長審批后執行。
?。ㄋ模┙涍^公證的合同,在雙方達成變更或解除協議后,應報原公證機關備案。
?。ㄎ澹┪曳浇拥綄Ψ疆斒氯颂岢龅淖兏蚪獬贤ㄗh后,應在15日以內答復,法律、法規及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逾期答復或不予答復,造成學院利益損害的,具體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兏蚪獬贤慕ㄗh或答復,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并將能證明雙方函電往來及內容的憑證歸檔存查。
?。ㄆ撸┙泴W院授權對外簽訂合同的部門應督促合同對方認真履行合同;每年年底,各歸口管理部門應將合同的履行情況及存在問題進行梳理,提出處理建議,報學院主管領導。
第十八條 合同發生糾紛,能協商解決的,應當訂立書面協議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應當在法定的訴訟期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根據合同約定,向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同糾紛處理完畢,應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存查。
第十九條 經學院領導或合法授權的代理人簽署生效的合同及合同審簽單應交一份到紀檢監察室和計劃財務處。黨政辦公室每年將當年生成的合同及相關資料整理后移交檔案室保管。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學院所屬各部門及其直接責任人在訂立、履行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院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其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ㄒ唬]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學院名義訂立合同的。
?。ǘ┪唇浭跈?,擅自以本部門名義訂立合同的。
?。ㄈ┮云墼p、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學院利益的。
?。ㄋ模阂獯?,循私舞弊,損害國家、學院利益的。
?。ㄎ澹┩婧雎毷?,損害學院利益的。
?。┢渌`反法律法規、校規行為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并結合本部門業務的具體特點制定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報紀檢監察室備案。
第二十二條 學院下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部門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