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學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黨委會是學院的領導核心,履行黨章等規定的各項職責,把握學院發展方向,決定學院重大問題,監督重大決議執行,支持院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完成。
第二條 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師生員工推動學院科學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
第三條 黨委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黨委書記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副書記主持。
第四條 會議議題一般由黨委書記匯總確定。主要對學院“三重一大”事項、黨的建設、改革、發展及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項作出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推薦、提名、決定任免干部。會議議題由學院黨委班子成員提出,黨委書記確定。
第五條 黨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第六條 黨委會由黨政辦公室負責會務工作,確定專人作好會議記錄并存檔。黨委會議討論的情況,與會人員不得向外泄露。會議紀要經黨委書記簽發后和會議原始記錄歸檔保存。
第七條 必須由黨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是:
?。ㄒ唬h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宣傳與執行;上級重要文件、會議精神和重要任務的貫徹落實。
?。ǘ徟骰鶎咏M織、工會、共青團組織的重要請示和報告。審批師生員工預備黨員及轉正。
?。ㄈ徸h決定學院辦學的重大問題和學院重要管理制度,包括學院辦學指導思想、辦學定位、發展規劃與目標、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各項改革方案、目標管理考核指標體系等。
?。ㄋ模┭芯考訌婎I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與機制。討論決定學院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安排部署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監督等工作。
?。ㄎ澹┭芯颗鷾手匾椖堪才藕痛箢~資金的使用。包括: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固定資產的采購、大宗物資采購、預算外10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等。
?。┭芯拷鉀Q學院的思想政治及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廉政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德育、綜合治理、宣傳、紀檢、統戰、工會、共青團、職代會、離退人員和學生等工作中的問題。
?。ㄆ撸┭芯繘Q定院務會提交黨委會議研究審定的有關事項。
?。ò耍┺k學資源的重大調配、國內外重要合作交流事項。
?。ň牛W院重要規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舉措。
?。ㄊ┬枰峤稽h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第八條 黨委會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一般按以下程序決策和實施:
?。ㄒ唬┙M織調查研究。擬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事先進行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進行充分論證,在此基礎上,院黨委成員應召集相關職能部門提供論證材料及兩個以上可供選擇的方案或建議,或提出解決方案的傾向性意見。如意見尚未成熟或準備不充分,一般不列入黨委會議題。除緊急情況外,會議不討論臨時議題。
?。ǘV泛征求意見。決策前,一般應視內容分別聽取學院職代會、基層組織、民主黨派、專家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并進行充分論證。
?。ㄈ┘w討論決定。黨政辦公室一般提前1-2天將討論議題、時間通知與會者,以便與會者準備意見。召開黨委會討論,黨委成員都要充分發表意見、明確表態。會議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即為通過,未按程序提出或臨時動議的,黨委會原則上不討論。
?。ㄋ模┓止へ撠煂嵤?。會議決定的事項,分別由黨委明確責任人,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實施中如需變更、調整原定方案或計劃,必須由責任人提出意見,并報黨委會討論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黨委集體作出的決議、決定。
?。ㄎ澹┧枷虢M織保證。在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決策與實施過程中,黨委應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都必須堅決執行院黨委的決議、決定,個人意見可以保留,或向黨委反映,但行動上不得有任何反對的表示。
?。┘訌姸酱贆z查。黨委對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實行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會議之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由黨政辦公室會同督導考評處收集匯總相關責任人與部門貫徹執行的情況并負責向黨委會報告。
?。ㄆ撸h必須有半數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
?。ò耍Ω刹咳蚊饨ㄗh方案,在提交黨委會議討論決定前,應在黨委書記、院長、分管組織工作的副書記、紀委書記等范圍內進行充分醞釀。書記、院長如有1人未到會,不討論干部任免。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要事項,應經過專家評估及技術、政策、法律咨詢。對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應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方式,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建議。
?。ň牛┯鲋卮笸话l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委會時,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托副書記臨時處置,事后應向黨委匯報。
?。ㄊ┝邢藛T只在討論相關議題時與會,議題討論結束應及時退會;有關工作人員除外。
第九條 會議紀律要求。
?。ㄒ唬h委會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應會前向主持人請假;或就會議議題發表口頭或書面意見。
?。ǘ鰢澜麩o關人員擅自進入。確有緊急事務,應事先向會議工作人員通報,由會議工作人員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進入。
?。ㄈh委會議精神及作出的決策決議必須以會議紀要的形式下發至學院各部門。在會議紀要下發之前,與會人員不得將會議精神外傳。
?。ㄋ模┳袷乇C芤幎?。涉及保密的內容,不得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