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擬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開展學生教育管理方面的理論研究,做好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提升工程日常工作。
(三)負責學生事務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擬定有關學生事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并協調各二級學院的學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負責擬定新生軍訓和體檢方案,組織新生入學教育、畢業生離校等工作。
(五)負責學生宿舍(公寓)的調配,協調、指導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加強宿舍文化建設。
(六)負責學生學籍管理、資助工作、學生保險理賠事務。
(七)負責學生的獎勵和處分。
(八)負責組織班主任隊伍建設,統籌安排班主任的培訓、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學院學生干部隊伍建設,統一選拔、培養、任用學生干部,指導院學生會開展工作。
(十)負責學生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學生穩定工作,組織開展控流保學工作,協調處理校內學生突發事件、群體事件及意外事故的處理。
(十二)完成校黨委、行政和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